拼音:lüě shèng shǐ
古人,谓人之皆有,过此将被所掠。阴司主其事者为“掠剩使”,亦称“ ”。《类说》卷十一引 唐 《录·掠剩使》:“ 韦元方 裴璞 卒, 元方 见,乃 璞 也。曰:‘吾为 陇右 山川掠剩使。,前定,况阴司所籍,其获,过数则阴吏状使乃掠之。’”《类说》卷十二引 唐 吕道生 《录·扬州鬼》:“ 寺僧 珉楚 与 章棋 , 章 月, 楚 忽遇於市。曰:‘吾以配为 扬州 掠剩鬼。凡,皆有,过之得掠。人间如甚多。’”